中经联播讯(张士龙 通讯员郑茗文)1月10日,辽宁高院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修订稿)》,向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找准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省营商局副局长于冰,省工商联副主席于谦到会并讲话。
“近年来,法院一步一个台阶,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特别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不断升级,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建议加大进企业普法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合规发展,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希望法院能够继续坚持平等保护,在国企与民企、企业和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司法裁判中,都能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企业没有后顾之忧。”
“法院审判任务繁重,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了审判效率,希望持续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为企业减轻诉累。”
“我们有个跨省执行的案子,法院帮我们渡过了难关,感谢法院的同时,也希望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查人找物上下更大功夫,研究隐匿转移财产问题,更好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本次参会的10位企业家代表有国有企业负责人,有民营企业家,有外资企业和港澳台资企业管理人员,身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大家开诚布公、畅所欲言,认为省法院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制定服务措施,体现了辽宁法院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向社会各界释放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围绕进一步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破解执行难、提升法官专业能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于谦表示,辽宁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力军作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回应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公平、求安全”的期盼。省工商联将进一步加强与省法院沟通联系,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发展、促进涉企纠纷实质化解等方面深化合作。
于冰认为,全省法院积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7”专项活动,司法服务成效明显,得到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用实际行动助力辽宁营商环境发生重大转变,彰显了法院在服务三年行动中的担当和作为。
“市场主体需求是第一需求,市场主体评价是第一评价!”听取发言后,郑青对与会企业家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点赞表示衷心感谢,对意见和建议一一回应,表示将全面梳理总结、认真研究吸纳,不断完善司法服务举措,切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郑青表示,全省法院将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理念,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要继续升级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活动,以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好专项整治,持续增强服务企业的精准性实效性。要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改进队伍作风,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水平。
会议通报了辽宁法院2023年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云南、湖南、浙江、广东、福建等地商会工作人员,辽宁高院部分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